【亞太新聞網/記者袁慧心/桃園報導】

目前雖然已經進入9月份,但是台灣的天氣依舊相當的炎熱,飲冰品仍然屬於消費之旺季,不過市售飲品衛生仍然需要重視,尤其以傳統冰店或手搖飲料店眾多,飲食衛生品質的管控上不一,桃園市衛生局特地抽驗,查出少數不何規定之商家並輔導改正。


▲桃園市衛生局複查不合格商家(圖片來源:桃園衛生局提供)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表示,為維護民眾食的衛生安全及品質,針對轄區市售飲品、傳統剉冰店及連鎖飲料店之配料、生鮮截切蔬果等涼夏產品進行抽驗,檢驗項目包括:咖啡因、防腐劑、順丁烯二酸、三聚氰胺、甜味劑、二氧化硫、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共計抽驗90件,合格84件;不合格6件,其中2件珍珠粉圓檢出防腐劑(己二烯酸)超標已移所轄衛生局辦理,另外4件生鮮截切蔬果因大腸桿菌群量超標與規定不符,經複驗結果2件合格、1件已無販售、1件移請所轄衛生局辦理。
 
複檢之中,桃園區「現切水果」的芭樂原本大腸桿菌超標,複驗之後已經合格。桃園區「丞豐水果廣場」之水梨複驗大腸桿菌後也合格,同店的水蜜桃則在初檢不合格後下架不販售;八德區「惠康百貨」的綜合水果A則移送衛生局辦理;中壢區「藤本舖」(大崙店)的珍珠粉圓、以及中壢區「COCO」(高榮店)的珍珠粉圓也都移送衛生局辦理。
 
衛生局指出,己二烯酸是一種合法之添加物,可當作防腐劑用以延長食品之保存期限,可添加於珍珠粉圓產品上,其限量標準為1.0g/kg以下,若檢出超標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規定,罰新臺幣3萬元以上至300萬元以下罰鍰。大腸桿菌群超標則表示製作過程中衛生狀況、食材、器具、包裝可能遭受污染,或工作人員的個人衛生狀況不佳所造成,因此,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若業者在限期內未改善衛生狀況複驗仍未能通過者,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以上至300萬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購買時可選購信譽良好商家,並留心販賣區衛生及產品保存狀況;另外,呼籲食品業者,應提升從業人員自主管理,做好原料製程品質及販售管理,並以當季新鮮水果為主,以提供民眾安全、方便及新鮮的食品。
 
本次抽驗結果名單公布於桃園衛生局網站( http://www.tychb.gov.tw/) 首頁「新聞稿」中供民眾參考。
 

關鍵字:食品安全 飲食衛生 桃園市衛生局 冰飲品 衛生複查 桃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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