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政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前故宮院長馮明珠甫離職台灣故宮院長,就轉而受聘為北京故宮顧問赴中國就任,而她本人在卸任前自行修改規定,大幅縮短前往中國大陸管制時間,也引發爭議。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在10日就召開特別會議檢討涉密人員出境的相關管制規定。


▲馮明珠聲稱,他遠赴北京故宮就任的是無給職顧問(圖片來源:網路)
 
行政院官員表示,馮明珠事件在政治層面上主要有3點爭議,首先是為何趕在卸任前最後幾天將限制期間由由退職後1年縮短為3個月?此外,首長怎麼可以自己球員兼裁判,自己批准自己的管制案?而馮明珠所改披的限制3個月時間是否合乎國安原則?這些爭議都應討論。
 
馮明珠突然轉往北京任職,主要的國安疑慮就是公務機關涉及洩密的問題,不過馮明珠接受媒體訪問時強調「台北故宮沒機密,若我違法,我就辭」。但《三立新聞》轉述歷史教師譚賢的說法指出,兩岸競爭激烈,像我們有許多故宮博物院國寶的素質,基本上擁有有很多優勢,不過若對方知道台北故宮的館藏品內情,有可能很多文物會被對岸仿造,到時候很可能會出現「以假亂真」的狀況,並非沒有機密上的疑慮。
 
故宮院方則辯稱,依規範,政務官卸任後赴中國大陸地區,須跟原機關申請同意,需報准期限從3個月到3年,由機關依所掌職務機密程度「自行認定」。馮明珠擔任故宮院長任內,已將故宮卸任政務官需報准期限核定為三個月,且因馮卸任院長已經逾三個月,赴中國之行程已經不需要再經故宮院方核准。
 

關鍵字:故宮 馮明珠 公務機關出訪管制 行政院陸委會 涉密人員 機密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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