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陳逸凡/台中報導】


中市文化資產處本(9)月公告指定16件宮廟文物為一般古物,包括霧峰南天宮船頭媽祖神像、大里杙福興宮三媽軟身神像、大肚區永和宮乾隆年製香爐、南屯區萬和宮張國祿位等。這是7月《文化資產保存法》將「古物」文化資產改由縣市指定後,台中市首批公告指定古物。文資處表示,未來將針對古物進行更詳細的調查研究。

這批公告指定的16件古物,包括霧峰南天宮的船頭媽祖神像、順風耳神像、千里眼神像、玄天上帝神像等4件,大里杙福興宮之三媽軟身神像、四媽軟身神像、五媽軟身神像、船頭媽神像及天后聖母石香爐等5件,大肚區永和宮乾隆年製香爐及克配彼天匾2件,南屯區萬和宮張國祿位、昭和年款銅鐘、道光年款鉎鐵大鐘、鉎鐵金爐及德媲媧皇匾等5件。

文資處表示,依《文資法》,古物是指各時代、各族群經人為加工具文化意義的藝術作品、生活及禮儀器物、圖書文獻和影音資料等;今年7月公告的修正條文,將古物由縣市登錄修正為縣市指定,使中央與地方審查機制明確而一致,且指定的強制力較登錄高,對古物將更具保護力。

關鍵字:台中市 指定 4宮廟 16項 古物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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