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張茗富/彰化報導】
於105年10月11日溪湖派出所警員劉玟琪、謝世源執行2至4時巡邏勤務,獲報1名男子深夜未攜帶水桶,卻在操作加水機,且時間停留太久行跡可疑。
警員劉玟琪等2員馳赴現場,發現該男子仍在現場,加水機鎖頭已被打開,檢視蔣嫌身上物品,竟有3千餘元銅板,原辯稱是由家中攜出;經通知業者前來清點表示,距上次收款約10日前,不可能機器內沒有錢。蔣姓嫌犯始坦承以類似萬能鑰匙打開鎖頭,竊取機具內財物,遂以竊盜罪帶案偵處。
本案警員劉玟琪、謝世源等2員,獲報可疑行為,迅速馳赴現場,鍥而不捨追查,破獲竊盜案件,忠勤事蹟具體,足為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