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落實原民法律扶助權益,平地原住民籍市議員楊進福關心包括市府如何協助族人法律方面問題、族人進入法律程序後的相關補助、調解委員制度的產生以及隨著人口增加必須增設的原住民族調解委員遴選制度標準等議題。



▲市議員楊進福要求市府原民局針對原住民族刑事案件給予金額補償協助。 (圖片來源:桃園市議會)

市議員楊進福指出,原住民族人遇到法律事件時,往往最直接影響的就是費用問題。他舉例,偵查期間到一審法院審理後,都需要經費,動輒5、6萬。盼市府原民局針對刑事部分可以同時編列相關補助辦法,輔助經費要明確寫出,讓族人面對法律事件時,內心也有個底。

針對原住民族籍的調解委員部分。本屆調解委員任期屆滿日期為107年6月30日,按照目前遴選作業要點有自薦與推薦。原則上按照調解條例規定,具有法律跟其他專業者,都符合遴選作業要點。

此外,針對調解條例的規定,只要原住民族籍滿三千人,至少要有一位原住民族及調解委員。楊進福議員表示,中壢區原民人口增加,將遴選一名原民籍調解委員,並在屆期滿之後新聘。調解委員素質參差不齊,應該要更注意素質、資格認定部分,把關調解委員聘用標準。

有關市內各級學校經濟弱勢學生早午餐全額免費辦法,桃園市原住民族籍學生10290人,其中有營養午餐補助原民學生5262人,一年所需經費4735萬。營養早餐方面經費是2295萬。若要納入原住民族學生全額免費,光午餐補助所需經費就是9261萬。市議員楊進福說,雖然有排富條款,但仍建議確實走訪瞭解,讓需要幫忙的學子確實獲得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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