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生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北市非法旅館業者猖獗,不但嚴重影響旅客觀光住宿品質,也讓國際都市台北的聲譽無形中受到損害。而位於大安區的「谷墨商旅」,已經兩年開罰達三次,仍未改善,因此觀傳局祭出了斷水斷電的處分。


▲北市谷墨商旅因為屢接罰單卻違法營業,北市府祭出斷水斷電處置(圖片來源:北市觀傳局提供)
 
交通部觀光局才於10月在立法院通過三讀「發展觀光條例」修正案,條文中增列,經勒令歇業仍違法持續營業之旅館、民宿,得按次處罰,採取停水、停電、封閉、強制拆除或其他可立即結束營業的措施,相關費用須由違法的經營者自行負擔。北市觀光傳播局長簡余晏31日在市議會中表示,目前已開出第一張要求非法旅館業者立即停業、否則停止供水供電的通知函。位於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某非法旅館,必須在文到10日內作出回應,如屆時仍不停業,簡局長後續將率員親赴現場停止供水供電。
 
面對市議員黃向群、謝維洲、顏聖冠等人的質詢,簡余晏坦言這家業者無照營業,即便屢屢重罰每次60萬元,但業者竟然還維持經營近百間客房,拒不停業。觀光傳播局呼籲旅客應入住合法旅館,希望無照業者不要輕易以身試法。這家非法旅店自104年11月即有民眾檢舉無照營業,並經該局查處後多次開罰在案;由於房間數高達99間,每次罰鍰金額60萬元。但由於業者持續罔顧消費者權益、無照經營旅館,並屢遭民眾檢舉為惡性重大;為此,觀光傳播局發函要求業者於收到公文後10日內陳述意見,如不立即停業將依發展觀光條例55條展開停止供水供電等程序。今(31)日該局再度派員前往現場,查看一樓櫃台電腦已拆。
 
現正逢開議期間,簡余晏局長今天(31日)面對議員詢問時,也再次重申只要一蒐集完整明確事證,將依法律程序對持續違規旅館業者停止供水供電,她本人也將到現場指揮斷水斷電程序。
 
統計觀光傳播局表示,今年1到9月已開罰百張、金額超過3千萬元,去年開罰76張,罰單金額2千萬元;總計99年迄今己開罰400張,累計罰金約8,000萬元,居全台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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