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生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年滿60歲,且年資滿15年勞工,除了現行規定請領月退休金外,也可以一次請領退休金,希望給與民眾更多的理財彈性。


▲未來勞退給付方式又有更動(圖片來源:網路)
 
根據《勞退條例》原規定,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滿15年,僅能領取月退休金;而年資未達15年者,只能請領一次退休金,因此為了讓勞工能夠更靈活規劃退休生活,藍委陳宜民、蔣乃辛及綠委張廖萬堅都提案修法,希望能予以改善,昨天在立院順利三讀通過修正案。
 
《自由時報》轉述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孫碧霞指出,先前規定按月領取,主要是希望確保勞工退休後有穩定的退休金收入,不致陷入生活困境。不過新制開辦十多年後,陸續有勞工表示,退休金實領總額不高,加上按月領退休金,使得金錢運用彈性空間太小,有時無法應付生活上的急需,希望能增加一次領取的選項,更能方便投資、儲蓄等。
 
俗稱勞退新制的「勞工退休金條例」自民國94年實施,預計於109年才會出現新制年資滿15年的勞工,但新舊制併計勞工只要到達條件就可選擇退休金一次領。孫碧霞指出,年滿60歲的勞工若要申請退休,能在月領或一次領之間擇一,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領取方式一旦經過勞保局核付,就不得再辦理變更。
 
另外,昨天立院也一併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第48條修正案,未來公司若拒絕配合勞動主管機關檢查並提供資料,或對提出申訴的勞工進行處分,處罰上限將由15萬元提高至30萬元。
 

關鍵字:勞退 給付 勞退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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