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英國雖然透過公投決定脫歐,此舉引發兩極化的評價,英國國內也是爭議不斷。不過如果真的要脫歐,除了要耗時數年辦理相關程序之外,英國高等法院裁決,如果未經國會投票授權,英國政府也不能逕自脫歐。


▲英國最高法院裁決脫歐尚須透過國會表決同意(圖片來源:supremecourt)
 
根據《路透社》消息指出,英國高等法院在當地時間周四裁定,英國政府必須透過國會表決通過,才能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在2年內完成脫歐的決議。雖然聽聞此項決議,但英國首相梅伊(Theresa Mary May)發言人指出,英國政府不服從法院的這一裁決,將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同時將繼續執行原定計畫,在 3 月底前啟動第 50 條,相信法律時間表應該允許這麼做。
 
這項法院裁決是因為反脫歐團體「人民挑戰」(People's Challenge) ,透過籌集約 16 萬英鎊法律費用,試圖挑戰政府繞過國會的決策。原告人米勒 (Gina Miller) 指出,脫歐會導致數以百萬計英國人失去在歐盟成員國自由流動等權利,認為政府啟動脫歐程序前,必須取得國會同意,如今終於得到高等法院的認可。
 
但是受聘於政府的律師團隊表示,既然已經在公投中決定了脫歐的決策,那麼國會就應該尊重公投的民主決議,畢竟脫歐公投本來就是透過國會所批准的。
 
而英國高等法院的這起判決可能會造成英國政府將脫歐程序付諸實行的日程。首相梅就表示,她原本計畫明年3月底啟動脫歐談判磋商,她並指將本案告上法院者純粹是為了拖緩脫歐程序。
 
英國媒體《BBC》認為,國會表決再度否定這次公投決策的機率不大,畢竟脫歐是52%選民的意向,國會議員不至於甘犯得罪選民的風險,因此即使付諸表決,維持原脫歐的決定可能還是不變。
 

關鍵字:英國 脫歐 國會 表決 最高法院 梅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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