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午表決通過解釋香港基本法第104條,釋法內容包括要求宣誓者準確和莊重地宣讀誓詞。若以不莊重方式宣誓,等同拒絕宣誓,不能重新安排宣誓。意即香港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和游蕙禎,可能會因此當選無效。


▲香港立法會議員梁頌恆與游惠禎可能被判當選無效(圖片來源:梁頌恆臉書)
 
《聯合晚報》報導,人大常委會釋法文本指出,基本法104條所規定的宣誓,是公職人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作出的法律承諾,具有法律約束力,宣誓人必須真誠信奉並嚴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作虛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行為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中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表示,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參選或者出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他表示,在香港宣揚和推動「港獨」,屬於香港《基本法》第23條明確規定禁止的分裂國家行為,從根本上違反香港《基本法》第一條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12條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等規定。宣揚「港獨」的人不僅沒有參選及擔任立法會議員的資格,而且應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也因此,梁頌恆與游惠禎除了當選可能被推翻之外,更有可能面臨來自北京壓力下所需肩負的刑責。不過香港一些民眾因此對於香港的司法獨立性產生嚴重的質疑,有高達數千名香港民眾抗議,一度與警方發生衝突。
 

關鍵字:梁頌恆 游惠禎 香港立法會選舉 中國人大常委會 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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