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今年10月,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判決了因殺害基層官僚何建華的河北村民賈敬龍死刑,引發輿論熱議及多名法律界人士呼籲「刀下留人」。不過,在11月15日上午,河北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將被告賈敬龍執行死刑,但此舉也引發了司法上的爭議。


▲河北村民賈敬龍因殺害地方官僚何建華判處死刑(圖片來源:網路)
 
2013年5月,河北省石家莊北高營村村委會在舊城改造案中,強拆了賈敬龍才剛剛裝修好的新婚房,而賈敬龍本人也被不明身份人士毆打致傷。而也因此賈敬龍未婚妻的家長反對下,兩人未能成婚,未婚妻也改嫁他人。賈敬龍投訴無門,不但向長安區檢察院投訴,又一次次找何建華商談拆遷補償的事宜,但是最終都毫無結果。
 
絕望與走投無路之下,憤怒的賈敬龍在2015年農曆年初一以改裝後釘槍將何建華擊殺,並向當局自首。
 
而賈敬龍在法院的判決下,無論是一審二審均被判處死刑,不過大量的民眾以及法律學者認為,考量到農村社會的複雜性,以及賈敬龍願意自首的態度來看,實在是罪不致死,因此各界都為了他請命奔走。不過,10月18日,賈敬龍的辯護律師接到最高法於8月31日簽發的死刑核准裁定書。而在11月15日,賈敬龍則正式執行死刑,年僅30歲。
 
賈敬龍曾在11月2日委託他將一首訣別詩在行刑之日,以向親友與外界關心他的人公佈,代為告別。全詩如下:
 
【沁園春•別】
今當刑離,半夢消斷,一往無前。
縱萬般灑脫,玉石瑩瑩,清白顛覆,自有堪堪。
絳河澄澈,皓月嬋娟,思凝眸。
哀空殘月,待憔悴,或餘日無多,肝膽涅槃。
世間何其漣灩,常愁余放風倚闌看,念香花幽草,猶憶偏愛,蛐鳴蝶舞,覽盡風姿。
一任孤擲,賈在高營,惟是泯仇愧澤酬。但已矣,恨有幸人來,淚與君別。
 
《大紀元》轉述民眾意見表示,「強拆事件不過是政府官商勾結與民爭利的一個現象而已,在中國已經是一個死結。跨不過這個坎,對賈敬龍式的故意殺人者再公正的判決,都不可能服眾。」
 

關鍵字:賈敬龍 死刑 何建華 中國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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