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政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近年共諜案頻傳,為了防止我國現役、退役士官兵涉共諜案洩漏國家機密,立法院18日院會終於三讀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務條例》修正草案,往後在服役時涉及「刑法」內亂、外患罪、貪污治罪條例,以及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被判處有期徒刑確定且未被宣告緩刑,將剝奪終身俸。


▲立院三讀通過軍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翻攝自鄭運鵬直播影片)
 
修正草案也提到,現役或退役軍士官兵若犯「刑法」瀆職罪章,刑期逾7年者,以及喪失本國國籍、褫奪公權終身者,也一樣剝奪其終身俸。另外也加入規範,軍士官在現役期間觸犯上述法律,卻未被停役、移付懲戒、彈劾,且退伍後才判刑定讞者,將視期刑期多寡剝奪、減少退休俸。
 
而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者,剝奪全數退休俸;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者,減50%;判處2年以上、未滿3年刑期者,減30%;刑期1年以上、未滿2年則減20%,已領取的部分皆須追繳。
 
而修正法案提案人立委王定宇表示:「努力了六個月,終於敲槌三讀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份條文修正案。」王定宇指出,從本法通過後,軍人擔任共諜經判刑定讞,不論刑期長短,一律剝奪退休給與,過去類似法案被國民黨擋了許多年,如今終於通過。
 
立委鄭運鵬也提到,台灣的男性朋友大多有服役的經驗,大家可以回想一下,以前這些退將是怎麼用反共大義在帶部隊?現在他們又如何利用自己的身份在中國吃香喝辣?讓這些「一手領中華民國的退休俸,一手領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情報費」的退將得到應有的處分,才符合國家利益,也才對得起安分守己的現役及退役軍人。
 
立委劉世芳也強調,20餘年來,部分退將卻利用兩岸交流的開放,主動投懷送抱,左拿中華民國退休俸,右取中共統戰紅利,無疑是現有制度的長期缺陷,因此在修法中特別加入溯及既往條款,只要是 1992 年以後赴中參加違背國家忠誠之統戰活動的退役軍官,修法通過後將不得繼續領取退俸。
 

關鍵字:共諜 洩密 退休俸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案 王定宇 鄭運鵬 劉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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