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台北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特偵組確定廢除!立法院18日三讀通過,刪除《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之條文。2007年4月正式成立的特偵組將在明年1月1日正式熄燈,未來若要辦理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等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案件,改由高檢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借調相關機關專業人員協助偵查。
▲ 確定廢除! 特偵組明年元旦走入歷史。(圖/udn.com)
特偵組曾偵辦過林益世中鋼中聯關說施壓收賄索賄案、國安密帳案、拉法葉艦採購弊案、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件以及時任台北市長馬英九的特別費案。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王定宇等人提案,有鑑於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設置後,特偵組設立於最高檢察署,以至於特偵組掌權過大,卻無監督機制檢討特偵組審理案件。自 2007 年成立特偵組,特偵組辦理案件多次引起爭議,以致人民對檢察系統不信任,為落實檢調系統精簡運作、權衡機制,因此欲刪除《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一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