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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工時正常、人力補足、績效合理等訴求 行政科長陳建進出面回應無法當場允諾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昨天前往警政署抗議,要求工時正常、人力補足、績效合理等訴求,警政署行政科長陳建進出面回應,警工推表示,針對訴求,勤務基準表編排以8小時為度、員警可自由選擇是否要加班等;陳建進科長不敢負起警政署監督責任,並推託勤務基準表都是以當地治安狀況編排,當場也不肯承諾即使人力補足,基層是否有選擇不加班的空間。根據計算,警政署可補到7萬人,距離實際需要的10萬人還有很大差距。



警察同仁抗議赴警政署抗議。(圖片來源:http://www.webnews.tw/)

警工推訴求:1.工時正常化:每天8小時上班為基準,明確警勤條例15、16條例外情況為何?拒絕強迫加班,員警應有自由選擇加班的權利。2.人力要補足:補足地方警察人力缺口3萬3814人,重新檢視中央警察人力配置基準。3.績效要合理:應納入第一線基層員警意見做為考量。針對績效制度,警政署必須要求各單位檢討逐年上加,並且沒有依照減少人力調降的績效達成率,陳建進回應事涉各單位權責,無法當場允諾。顯然,警政署無心面對已經高度過勞的基層員警。要求警政署於一周內針對人力、工時、績效提供檢討報告,並與本會協商,並將持續要求警政署改革。

除此之外,基層員警時常被逼著要達到不合理的績效要求,甚至要在短短幾天內憑空生出績效。由於上級規定破案率「只准進步不准退步」,許多派出所員警必須越區抓酒駕,偶有傳出的警察吃案恐怕也多是因此導致。上級訂下的「業務量」,導致下有對策的員警必須把平時抓到的案件(如檢獲槍枝、查獲贓車、查緝賭場等)囤積到專案時節才行移送,或走火入魔地瘋狂開交通罰單。當「向長官交代」凌駕專業素養,警察維護治安的熱忱與榮譽也蕩然無存。警工推質疑,不合理績效不僅是造成員警過勞的因素,更是整個警界官僚、造假文化的縮影。績效制定不應浮濫、任意,應納入第一線基層員警意見做為考量。

台灣警察嚴重過勞,而且普遍罹患職業疾病,惡劣的勞動條件連帶影響勤務品質。基層員警應有權利參與警政政策制定,並有拒絕加班的權利,共決警察的職場生涯。

關鍵字:雜務 工時 警察 抗議 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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