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張茗富/彰化報導】
溪湖派出所警員陳裕元執行18至20時勤區查察勤務,獲報轄內有未成年失蹤人口,經前往未有人應門,為考量家屬心境,在勤務時段內多次查訪未果,勤務結束前再度查訪,始尋獲林姓少女1名,予以保獲返所辦理撤尋。
報案人為少女的姑姑表示因故無法帶回該少女,另通知監護權人為少女祖母,因管教細故為由,暫時不願帶回。該少女因未成年且又未有適當親屬照顧,逕予通知社會處社工安置;當社工前來辦理安置時,該少女情緒不滿唸唸有詞,似乎有輕生之意,經社工及陳員好言勸說,始願意上車前往安置,陳員為避免途中發生意外,全程配合社工陪同少女安全抵達。
警員陳裕元獲報轄內有未成年失蹤人口,勤務中積極查訪尋獲並保護未成年少女安全,忠勤事蹟具體,足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