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杜尚澤/南市報導

台南市政府工務局農曆年前針對新違建「屋頂增建逾1層以上或3.6公尺」,共計30處發出限拆令,凡經通知未於104年2月24日前自行拆除改善者,將由工務局強制拆除。期限已至,台南市政府工務局前日召集優勢人力,第一站前往台南市安南區府安路三段311巷內,強制拆除一處2層鋼骨造違建,過程平和。

自行拆除期限已屆台南市政府開始強制拆除違建。(記者杜龍一攝)


台南市政府工務局表示,該局所列管30件均屬危害公共安全之違建,為勸導民眾自行拆除以節省公帑並減免紛爭,過年前台南市政府工務局即派員密集至違建戶登門訪視,至2月24日止,共計有19處已自行改善(含補照),未自行改善者,於25日起將逐案強制拆除。第一間執行標的係位於台南市安南區府安路三段311巷19號,現況為屋頂增建2層鋼骨造,執行時現場秩序由台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派員協助,附近民眾聽聞台南市政府強制拆除違建,除聚集圍觀外均表示認同並支持。

 

台南市政府工務局吳宗榮再次說明,為考量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請民眾勿心存僥倖,台南市政府工務局對於違建管理將採「杜絕違建產生的數量遠比拆除數量重要」的原則,加強違建源頭的管理,並持續對四大新違建包括:法定騎樓阻塞致無法通行、迴車道及私設道路阻塞致致車輛無法通行及迴轉、屋頂增建逾1層或高度逾3.6公尺、法定空地增建逾30平方公尺或高度逾4.2公尺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防火間隔增建全部阻塞致無法逃生等,優先執行拆除。台南市政府工務局也籲請台南市民發揮全民督工,如遇擅自建造違法建築物者,請撥市民服務專線1999向台南市政府舉發違法,俾以維護台南市風貌及台南市民居住環境的安全。

 

 

關鍵字:台南市政府開始強制拆除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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