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空拍機入侵機場影響飛行安全案例,根據國防部統計,104年7月迄今共發生8起在機場周邊違法活動案例,國防部將空拍機納管制範圍,民眾若違反規定,軍方將從民國106年1月10日起依法取締,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或刑法,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

國防部作計室聯合作戰處處長鍾樹明少將在昨天的國防部例行記者會中表示,民用航空法規定,松山、桃園、新竹、清泉崗、嘉義、台南、岡山、屏東、高雄、花蓮佳山、花蓮、豐年、志航、馬祖、金門、馬公、七美、望安、綠島、蘭嶼等20個機場四周之一定距離範圍內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

禁止施放範圍以各機場跑道兩端中心點為圓心,半徑5公里向外左右各35度所劃之弧,與以機場跑道中心線左右兩側各2.6公里之區域所連線範圍以內禁止施放。
 

關鍵字:空拍機 入侵機場 明年初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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