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袁慧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為積極推動多元社會住宅政策,將優先由政府主導興建自營之公營(社會)住宅,同時將設置托嬰中心、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親子館等公益設施,並須符合綠建築及通用設計等建築規劃,以提升整體居住環境及品質,除作為桃園市示範性公營住宅外,將可成為桃園市永續循環的公有住宅資源體系,具體達成照顧年輕人與受薪族等居住權益保障之政策目標。



▲桃園市政府與NGO團體社會住宅座談會。(圖片來源:記者袁慧心翻攝)

住宅發展處處長曾榮英表示,為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傾聽地方不同聲音,市府於10月17日及11月4日、12月2日,邀請NGO團體為社會住宅提供更多元化的觀點共同打造宜居城市。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所黃麗玲教授表示,桃園市社會住宅應以宜居城市的目標進行規劃,而不只是臥房城市的性質,可考慮以較低租金吸引年輕人來,並且提供更多青年創業輔助。在規劃上,需要考量人的居住與生活風格,並應推動新屋與包租代管之間的運動,運用後者的靈活優勢,擴大居住服務範圍。

另外也可參考國外經驗,例如韓國社箔是多元化與社會扶持,如家暴婦女的安置,或荷蘭社會住宅的概念老少伴讀,青年以打工方式協助老長輩生活起居的照顧,創造三代同堂互相扶持的關懷,讓社會住宅是温暖的情感能連結,並可解決青年失業的問題,老長輩孤獨的落漠。世界展望會何冠廷督導表示,NGO組織應該協助市府引發群聚效應,藉此提升住宅的溫度。

關鍵字:NGO組織 社宅 規劃 地方 桃園 住宅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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