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臺北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上月底決議將國民黨持有的中投、欣裕台約156億股權資產收歸國有,事後國民黨、中投、欣裕台均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今裁准在本案訴訟終結確定前,須停止執行;另國民黨另提確認黨產股權是不當黨產聲請停止執行,此部分則遭北高行駁回。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發言人許瑞助說明裁定結果,裁定行政訴訟確定前停止執行。(圖/udn.com)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發言人許瑞助說明裁定結果,裁定行政訴訟確定前停止執行。(圖/udn.com)


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決議中央投資公司、欣裕台公司為不當黨產,將全部股權收為國有,11月29日將中投、欣裕台公司股權收歸國有的處分書寄給國民黨,載明國民黨收受處分書次日起30日內須移轉股權;國民黨不服這項決議,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發言人許瑞助指出,中投及欣裕台公司若股權移轉,不論是標售或是轉換經營,都會涉及公司董監事的改派,經營方針的變更,甚至公司的解散,兩家公司的法人人格恐消滅,影響兩家公司依照憲法受保障的訴訟權。


他說,兩家公司如果採標售,涉及到第三人善意取得,會使法律關係變得更複雜,因此認為國民黨本案若勝訴,將來所受的金額非常龐大,金額計算也困難,本件若不停止執行,有難以回復的損害,有急迫情事。


國民黨在銀行資金8億多元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凍結,案經國民黨提出停止執行凍結行政處分案,北高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都認為黨產會處分不明確,有適法性疑慮,均裁准國民黨的聲請,中投、欣裕台的假處分案,是黨產案中國民黨第3件勝訴的官司。

關鍵字:黨產會 股權 中投 欣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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