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12月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案,包括眾所矚目的「一例一休」、「國定假日全國一致」、「增加特別休假」、「勞基法罰鍰提高」等重要條文,為使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全面掌握本次修法重點,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近期緊鑼密鼓推出24場宣導會,地點包括勞工局局本部、勞工局澄清服務中心、各大工業區等,民眾可於勞工局網站「勞工福利→線上報名系統」報名參加。

本次勞動法令修正案中,討論熱度最高的「一例一休」及「刪除7天國定假日」,為今年實施「單週40工時」的配套措施,明確訂定休息日的法定地位,落實週休2日,使事業單位不可再用調整單週工時的方式,規避應給勞工休息日的加班費;同時為了節制事業單位頻繁要求勞工於休息日出勤,除休息日當天工資照給外,加班費倍率拉高到前2個小時4/3倍、2個小時以後5/3倍,較國定假日出勤倍率更高;且出勤1~4個小時,按4小時計,4~8個小時,按8小時計,8小時後如再加班,即須給付12小時的延長工時工資,自106年1月1日開始,國定假日規定趨於全國一致,不過勞工仍較公職人員多1天勞動節假日。

配合國定假日調整,本次修法增加特別休假可放天數,勞工年資達6個月後有3天特休,滿2年則有10天特休,3年以上可休14天,5年以上可休15天,10年以上每滿1年可多休1天,最多可休30天。其中特別休假修法將請假的主動權回歸勞工,雇主須主動通知勞工的特休權益,如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尚有未休之特別休假,雇主應予結算工資,並將結算金額以書面通知勞工,讓勞工可確切掌握請假權益。

勞工局局長鄭素玲特別提醒,本次勞基法也上修罰鍰金額上限,最高可處150萬罰鍰,事業單位應謹守法令規定。

◎前鎮區:勞工局5樓簡報室(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5樓):

12/15(四)、12/19(一)、12/21(三)、12/23(五)及12/27(二),上、下午各1場,計10場次,上午場為09:00-11:00、下午場為14:00-16:00。

◎鳥松區:勞工局澄清服務中心2樓(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7號2樓):12/20(二)、12/28(三),上、下午各1場,計4場次,上午場為09:00-11:00、下午場為14:00-16:00。
 

關鍵字:新修勞基法 勞局 宣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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