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雲林報導

男子傅建森勾結若瑟醫院醫師吳源芳調包檢體詐保案,經最高法院認定,若瑟醫院未善盡監督之責,判決若瑟醫院與吳男應連帶賠償保險公司新台幣1197萬元。

承保該業務的保險公司中國信託人壽、中國人壽公司主張,傅建森與吳源芳合謀,由李姓女子投保後,民國96年9月再以不明的癌症檢體調換李女檢體,進行乳房切除手術,捏造不實保險事故,進而向壽險公司請領保險給付。

因此,兩保險公司認為,若瑟醫院對吳源芳的侵權行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訴請法院要求若瑟醫院連帶賠償吳等人詐領的保險費。院方辯稱,已盡監督的注意責任,保險公司也有過失,應由吳男自行賠償。

高院審理後認為,保險公司不具醫療專業,而是依據醫院診斷證明才給付保險金,並無過失,判決若瑟醫院應與吳源芳連帶賠償兩家保險公司1197萬餘元。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關鍵字:虎尾若瑟醫院 詐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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