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公安部決定,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昨天起開始試點受理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的申請,同時停止簽發現行紙本式往來台灣通行證。



▲中國公安部近日發佈公告,決定啟用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圖片來源:南通網)

據福建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介紹,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為參照國際民航組織(ICAO)DOC9303TD-1標準設計製作的卡式證件,內嵌非接觸式集成電路芯片,採用多項物理防偽和數字安全技術。正面打印持證人個人資料以及證件簽發管理信息,背面打印前往台灣簽注等信息並可由證件簽發機關重復擦寫。新版通行證不再附發貼紙式簽注。

新版通行證有效期分為5年和10年。申請人未滿16周歲的,簽發5年有效通行證;年滿16周歲的,簽發10年有效通行證。新版通行證收費標準調整為100元/張,簽注收費標準不變。

持用新版通行證出入境時,邊檢機關查驗後不再加蓋出境、入境驗訖章,持證人出入境和簽注使用情況由芯片和信息系統記錄、管理。

福建公安廳提醒,新版通行證使用過程中應注意避免彎折、刮擦、水浸以及強光、強磁場或高熱環境。仍然有效的現行本式往來台灣通行證及貼紙式前往台灣簽注可以繼續使用。持有有效現行本式往來台灣通行證的,可以繼續申請貼紙式前往台灣簽注,也可以申請換發新版通行證。

為進一步便利福建省內居民辦理往來台灣旅遊簽注,福建省從今年12月1日起開展省內居民赴台旅遊簽注網上受理業務。可網上受理的對象為持有效往來台灣通行證(證件有效期必須超過9個月)申請赴台旅遊簽注的福建省居民(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除外)。

具體業務類型為:福建省戶籍的居民在省內申請赴台團隊旅遊簽注;莆田、三明、南平、寧德市戶籍居民在本設區市內申請赴金馬澎個人旅遊簽注;已開放赴台個人旅遊城市(福州、廈門、漳州、泉州、龍岩、平潭)的戶籍居民,在上述城市申請赴台個人旅遊簽注。

符合上述條件的申請人可到窗口索取或登錄「福建省公安廳出入境網上服務大廳」網站查詢《赴台旅遊簽注網上受理須知》,通過互聯網辦理業務。

關鍵字:電子 台灣通行證 試點 福建 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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