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桃園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葡萄王28日遭爆料,涉嫌將2012年到期的靈芝王、Q10納麴E、晶識王等六項產品竄改延後有效期限至2015年,影響總數將近20萬顆保健品、數千名消費者。台北地檢署昨(29)日約談10多名員工到案,據了解,有數名員工坦承接受上級指示將過期貨改標再賣;30日凌晨,6名員工被檢方列為詐欺罪被告,各諭令3到10萬元交保侯傳。


▲ 老牌生技廠葡萄王涉竄改食品有效期 6員工詐欺罪交保。(圖/網路)


▲ 老牌生技廠葡萄王涉竄改食品有效期 6員工詐欺罪交保。(圖/網路)


外界質疑葡萄王將旗下重量級的過期產品改標延長保存期限再賣,董事長曾盛麟,前天與母親曾張月、胞姊曾美菁聯袂開記者會,除強調產品絕無問題,也意有所指是家族內鬥而遭有心人士惡意操弄,不排除文件遭竄改。


但根據葡萄王內部的「成品報廢報表」可見,葡萄王將靈芝王等91項報廢產品後,部份產品明明已過期,有效期限卻被延長到2015年,表單下面還有當時的執行副總、現任董事長曾盛麟竟然蓋章核准。


據了解,昨天到案的葡萄王員工,在4年多前在公司內仍屬基層員工,都曾經經手改標籤的工作,有人到案後見到專案人員掌握的具體事證,發現賴不掉,因而坦承犯行,並供稱他們也只是奉命行事,檢察官認問後,認為其中6人涉嫌篡改過期產品標籤的事證明確,依詐欺等罪交保候傳。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也會同衛福部食藥署,稽查葡萄王中壢廠、平鎮廠及龍潭物流中心,針對多醣靈芝王、靈芝王等6項產品進行查核,檢方先透過行政稽查方式了解原委,目前已指揮調查局追查業者所涉刑責。


依照《健康食品管理法》規定,若健康食品腐敗、逾保存期限、攙偽、假冒或含有害人體物質,就不得販賣、贈與或公開陳列,最重可處30萬罰鍰,若危害人體健康,還可判刑3年以下並廢照。

關鍵字: 葡萄王 竄改 過期 保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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