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地方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為使公有零售市場發揮更大使用效率及擴大提供流動攤販更多合法的販售場所,公告高雄市楠梓第一、三民第二、永安、大樹…等25處市場,計311攤位受理市民申請。並優先抽出身心障礙者3%及原住民3%攤(鋪)位種類字號位置,讓有意進入高雄市公有零售市場營業者及未覓得合適或合法營業地點的攤販者,在106年1月13日中午12點前向各市場管理員辦公室登記申請,取得合法攤位營業。

有意申請者,如需進一步瞭解受理空攤位申請相關事宜,可逕洽經濟發展局(電話:3368333分機3764)或向派駐各公有零售市場管理員洽詢。

此次公告受理申請的市場,包括楠梓第一、鼓山第一、三民第二、中華、永安、大樹…等25處公有零售市場空攤位共計311攤。即日起至106年1月13日止,於上班日上午9時至12時,在各市場管理員辦公室受理申請登記。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表示,本市公有市場空攤位提供本市市民(含設籍本市之外籍配偶)登記申請使用,為使空攤(鋪)位公平、公正、公開分配及為維身障者及原住民之權益,須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等相關規定。本市公有零售市場空攤(鋪)位分配,本局訂定「高雄市公有零售市場空攤(鋪)位分配計畫」,保留全部空(鋪)攤位數6%,優先提供本市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申請及分配(身心障礙者3%、原住民3%)。申請人須年滿20歲或未成年已結婚者(含外籍配偶),並設籍高雄市,但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之親屬以申請使用一攤鋪位為限。登記時,請攜帶資格證明文件、身分證、全部戶籍謄本及印章。若同一攤位有2人以上登記時,將另行公開抽籤分配。詳細規定及辦法可至(公告網址)查詢。

關鍵字:高雄 公有零售市場 攤位 申請 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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