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農曆春節將屆,台南市計程車在過年期間將循往例加成收費。交通局長張政源說,106年春節加成期間自國曆1月23日凌晨零時起至2月1日夜間12時止,即農曆除夕前4日至大年初5,除分別依平常日之日、夜間運價(夜間23時至凌晨6時加2成)計費外,全天將依原運價再加收50元。

張政源表示,春節假期,市民往返外地工作地點或外出訪友拜年踏青的機會增多,民眾利用計程車的機會也大為增加,為免少數不肖業者藉機加價收費,造成消費者損失,市政府特別統一規定加價標準,交通局強調,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僅會較平常日多出50元,以維護市場秩序和市民權益。

張政源表示,為督促計程車業者遵守計程車收費規定,交通局也請民眾共同監督計程車業者,若有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可記下車號、搭車時間、駕駛姓名等詳細資訊,向下列機關申訴:市民服務熱線1999。台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06-2629292或110。台南市公共運輸處06-2230330。
 

關鍵字:計程車 春節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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