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社會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22日表示,21日下午於桃園市復興區巡邏時,竟發現一名男子手持鏈鋸「專注」裁鋸國有樟木,當場將他逮捕。



▲太專心鋸樹,山老鼠偷國有樟木當場遭逮。(圖片來源:網路)

保七警表示,該名盜伐樟木的馮姓男子,21日下午獨自開著廂型車到桃園市復興區台七線北部橫貫公路32.7公里處,竟以鏈鋸盜取路旁國有林班地的枯立木,竟光天化日下,不顧過往車輛,直接在路旁裁鋸樟木,行徑囂張。

警方巡邏見狀,立刻上前緝捕,並在50公尺外,馮男的麵包車上發現已裁切搬運上車的8段木頭,通知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大溪工作站人員到場鑑定,確認被盜伐之樹種為樟木,總重650公斤,市值約新台幣5000元,人贓俱獲,帶回偵訊。

馮姓男子偵訊時坦承不諱,供稱自汽修廠退休後,學習雕刻近1年多,日前與友人前往拉拉山遊玩時,發現路旁這顆樹徑約1.5公尺的枯立樟木,因認為樟木質地適合初學者學習雕刻,於是帶著鏈鋸前來竊取,警方訊後將他依違反森林法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保七警呼籲,依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規定,生立、枯損、倒伏之竹木及餘留木材之根株、殘材,均為林產主產物,任何人不得任意竊取、收受、搬運、寄藏、故買或媒介贓物,民眾如有木材之使用需求,應循正確管道取得,切勿任意竊取,以免觸法,得不償失。

關鍵字:鋸樹 山老鼠 樟木 盜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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