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燃料費將改隨油徵收的話題,幾十年來紛擾不斷,隨著馬政府八年檢討未定,蔡政府雞年開始第一次院會,交通部長賀陳旦在會後回答媒體詢問,仍然採取再檢討統籌能源說詞政策,此項燃料稅已違使用者附費原則,遲不改變,是一種政府劫貧濟富的不良行為,用油量少的人補助用油量多的人。

賀陳旦說,大家對隨油徵收有長期期待,但也有徵收上的困難。科技進步,會採取該政策過去優點,結合綠色交通方式。一段時間向院方提出報告,再向社會各界提出說明,爭取大家支持。

據了解,日前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有超過6千名網友附議應採隨油徵收。坊間更多意見則認為,油品徵稅部分,雖然貨物稅已經內含,實際上還可以朝奢侈稅思考以增加國庫收入,至於隨油徵收當然更可節能。交通部針對此意見,則稱將於今年元旦前回覆。但新政府上台,所以重新來過,賀陳旦也沒個定論。

現行的燃料費徵收辦法,係以大客車、小客車、貨車(含拖車及三輪貨車)與機車四類區分,又以引擎容積做為基準,在假設每車全年行駛多少公里,再反推回每公升1年柴油1.5元、汽油2.5元加以核定,其計算可以推算至日為單位,因此車輛上牌之日方起算費率。貨物稅也是依照引擎容積分2.0以下、以上兩級課徵。

數十年來一直有隨油徵收的呼聲,每到最後關頭卻又停擺,既然燃料費的目的係針對燃料使用所造成的社會成本課徵,自應以燃油實際使用量判定。

「使用者付費」的精神才是真正有效減少空氣污染及碳排放的唯一準則,可以促使車輛使用者受到成本提高的壓力,自然設法減少燃料使用,相對減少空污及廢氣排放。

有網友敘述了1960年代的隨油徵收,當年引發地下油品氾濫,如今時空背景大易,再者,管理問題豈可與公平正義混淆?

大陸地區於台灣提出燃料稅隨油徵收後,在9年前已實施,普遍受到民間支持,因為用油量個人而異,用多付費,符合環保及公正。
 

關鍵字:燃料稅 隨油徵收 小英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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