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政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遭批領雙薪  施錦芳因為再任公職就依規定繳回

針對媒體報導不當黨產委員會發言人施錦芳月入雙薪一事,施錦芳19日再度澄清表示,從去年8月31日起就沒有領取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相關程序皆有紀錄,歡迎社會大眾檢視。

施錦芳指出,公務員退休再任公職,只要再任公職薪水超過基本薪資,就依法應停止原退休所有給付權利。她再任黨產會委員後,屏東縣政府計算應退還金額並通知她繳回14萬3,571元和退撫基金16萬9,070元,她已依規定金額繳回完畢。18趴利息也自8月31日起停發。

關鍵字:18趴  施錦芳 停領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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