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政府為積極推動低碳運具,配合行政院環保署推廣「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並結合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公告「發展低碳綠色城市低碳運具設施補助實施計畫」,以獎補助方式鼓勵民眾淘汰高污染的二行程機車,並協助電動車輛產業,以減少大量機動車輛所產生的空氣污染,維護桃園的空氣品質。

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期程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計畫辦理九大補助項目,包括淘汰二行程機車補助2,000元、新購電動機車最高補助25,000元、淘汰二行程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最高補助31,000元、新購電動(輔助)自行車補助6,000元、淘汰二行程機車換購電動(輔助)自行車補助10,000元、電動機車鋰電池補助上限4,000元、設置電動二輪車充(換)電設施補助上限10,000元、新購電動大客車補助每輛150萬元及設置電動大客車充(換)電設施補助每座50萬元。

環保局長沈志修表示,本計畫的補助金額從107年起將配合環保署政策而逐年下降,呼籲有意更換電動車的桃園市民把握此機會,及早「雞年汰舊換新機」,一同維護桃園的清新空氣。
 

關鍵字:雞年 換新機 桃市 祭9大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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