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一例一休勞基法新制不但民間業者叫苦,連政府的採購標案也發生重大矛盾,台中市商業保全公會與樓管公會指出,該兩公會依照新制計算保全人員的最低法定成本,結果參與台中市政府局處的警衛招標案都標不到,反而是外縣市非專業保全的物業公司依舊制核算成本,低價搶得政府標案,公會認為政府實施一例一休應同時管控標案符合合法的法定成本加一定比例的合法管銷成本與利潤,顧全「政府機關的名聲」。

台中市保全商業同業公會與樓管公會昨(28)日拜託民進黨台中市議員曾朝榮舉辦公聽會,專案探討一例一休造成合法保全業者遇到的問題,保全公會理事長張達錩指出,依照一例一休新制計算,一名保全人員每月的法定薪資應該是3萬2985元,業者要付擔每位保全的法定薪資成本是5萬0572元,一哨(2人)是10萬1144元,但是台中市交通局106年公有施吊場保全警衛勤務招標案竟採最低價標,局處預算每月1哨的預算金額是10萬7042元,比一例一休的法定薪資成本還少,決標價是每月1哨9萬2670元,得標的是外縣市非專業保全業者,明顯是違反一例一休勞基法新制低價搶標,政府的採購都不按一例一休,叫民間業者如何遵守一例一休?

曾朝榮綜合兩公會的陳情指出,專業的保全業者資本額要4千萬元、樓管業者要1千萬元資本額,保障保全人員合法薪資、三節獎金等福利之外,又要做員工的訓練,然而現在的大樓管理員有很多是非專業保全公司的物業管理公司,營運成本少,又不按勞基新制法定薪資算薪水,他們以比合法保全業者每人低8千元到1萬多元的成本削價競爭,而政府部門在招標時採最低價標,合法業者如何爭得過?曾朝榮結論說,以後市府各單位在編列保全管理經費,希望能夠高於最低基本工資,維護保全人員應有的權益;各公寓大廈委由保全業或者樓管業維護管理,應依保全業法,以及樓管公寓大廈條例執行,非保全業、樓管業不得經營相關特許業務。
 

關鍵字:一例一休 保全 標案 管銷 利潤 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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