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桃園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火車站未設置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監督管理責任歸誰?」4日桃園市議會消防局工作報告,針對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市議員范綱祥指出,許多場所都應該設置AED,現在連屬於大站的桃園火車站都沒有。市府消防局胡英達回答「不是我們主辦的所以我不知道」。范綱祥罕見動怒表示「搞不清楚就不要講,我是查過法歸才來討論」。

市府消防局指出,AED由中央設置登錄後再移轉,是衛服部的規定,目前在推廣,沒有罰則的規定。

「沒有罰則規定,但你有沒有監督的義務?」范綱祥指出,AED基本上是共識,包括交通要衝、長距離的交通工具、學校大型集會所、大型休閒場所、大型購物場所、旅宿場所及大型公眾育場或園區,中央也有AED的登錄地圖,以桃園區來說算是相當普遍,可是查詢後才發現,應該設置的地方卻沒有設置,桃園火車站依法規要設置,設置完後要給消防局。

多處公共場所未設置 僅公家機關主動配合

范綱祥也補充,桃園市境內武陵愛買、家樂福經國店、尊爵大飯店、中油煉油廠、錢櫃、好樂迪、凱悅KTV,都沒有設置AED。只有公家機關在主動配合。有的是法令上限制,可是大部分就是沒有限制。

市議員范綱祥怒批,中央設置之後,登陸完成,再移轉給地方單位,地方的權責單位是消防局。若搞不清楚就別回答,甚至搞不清楚自己是主管機關。



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管理責任歸誰不知?市議員范綱祥金在市議會怒批消防局。(圖/截自桃園市議會直播網站)

關鍵字:AED 管理 桃園 公共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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