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震驚全台的內湖女童小燈泡命案,凶嫌王景玉被檢方求處死刑,士林地院12日一審宣判,王景玉逃過死刑,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王景玉去年3月28日在台北市內湖區,當街砍殺3歲女童小燈泡23刀,導致小燈泡屍首分離,冷血行徑引發社會譁然,被士林地檢署依殺人罪具體求處死刑,士林地院審理後,今以他有思覺失調症,依兩公約跟身心障礙權利公約,不得判死,依殺人罪判處王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王男當庭聽到判決結果,面無表情。

法官在新聞稿中指出,王男的犯罪手段極為兇殘,對被害人家屬及社會治安損害至鉅,屬於可以科處極刑的「情節最重大之罪」,且犯後未見同理心及悔意,經評估再犯風險仍高,自無法輕縱,但因他患有思覺失調症,依兩公約跟身心障礙權利公約,不得判死,因此判他無期徒刑。

關鍵字:小燈泡 王景玉 無期徒刑 褫奪公權 兩公約 身心障礙權利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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