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小舖」是知名美妝購物網站。(圖/翻攝86官網)


【亞太新聞網/地方新聞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劉姓女子前年11月起陸續在知名美妝購物網站「86小舖」訂貨225次卻不取貨,86小舖不甘耗費人力處理貨品又損失運費,怒控劉女毀損罪,但因86小舖沒提出支出運費等證明,且貨品均退回86小舖,新北地檢署認定劉女行為沒造成86小舖財產損失,將她不起訴。

不起訴處分指出,劉姓女子(48歲)從2015年11月開始,陸續上網在86小舖網站訂購美妝產品,選擇超商取貨付款的交貨方式,沒想到86小舖出貨後,劉女卻都沒去取貨,導致她每次訂購的貨品,都在超商門市擺放7天,又遭貨運退回86小舖。

直到去年5月間,86小舖察覺劉女訂貨卻不取貨的次數,累計竟高達225次,認為她故意造成86小舖的損失,因此怒告劉女間接毀損罪。


劉女到案辯稱未收到簡訊才沒有去取貨。新北地檢署雖認為劉女不可能多達225次的取貨簡訊都沒收到,但因她提出輕度身心障礙證明,表示有時會忘記自己做了甚麼,且86小舖未提出為此損失多少運費及貨物耗損的證明,加上貨品最後都退回86小舖,因此將劉女不起訴。

86小舖表示,當初發現劉女幾次不去取貨的情形後,公司便主動跟劉女連繫、詢問未取貨原因,劉女卻推託:「訂貨後,不想買了就沒去拿。」86小舖只好將劉女帳號的「取貨付款」功能封鎖,不料劉女竟改用其他帳號下單,仍不取貨,才累計高達225多次未取貨記錄。
 

86小舖指出,訂貨後未取的消費者其實不多,只是劉女實在太誇張才提告,事後檢方雖將她不起訴,但因考量劉女的身心狀況,公司已不打算聲請再議或提起民事訴訟,但往後會注意劉女是否重辦帳號下單,以免又白白出貨。

關鍵字:86小舖 ​訂貨 225次 耗費人力 未取貨 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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