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高院更一審宣判, 前旅長沈威志維持無罪判決,家屬表無法接受。(圖:網路翻攝)
 


【亞太新聞網/社會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陸軍下士洪仲丘死亡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做出宣判;堅持無罪的前陸軍542旅長沈威志,更一審法官今天維持原判,判沈無罪,全案可上訴。洪仲丘的父母、舅舅及姐姐立委洪慈庸,今天均有到庭聽判,洪母於庭外受訪時指出,沒有辦法接受,但她尊重法院判決。

陸軍下士洪仲丘死亡案中,其他幾名主要被告,時任542旅副旅長何江忠,高院更一審判他有期徒刑1年6月,連長徐信正也是1年6月,緩刑2年;副連長劉延俊、士官長陳以人均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上士范佐憲被判刑1年2月,緩刑2年。

另,本案另2名被告郭毓龍、羅濟元,二審原本均被判刑,但高院更一審改判他們無罪;被告陳毅勳被判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高院認為,沈威志雖然知悉義務役士官若違反資安規定,不得施以悔過處分,他在簽核將洪仲丘送請執行悔過處分的簽呈時,卻疏於察覺予以指正,屬於過失,但尚難認定他「故意」對洪仲丘施以法定種類以外的懲罰。此外,沈威志雖在洪仲丘的關禁閉公文上簽「可」,但他事後有指示幕僚(旅參謀主任),了解洪誤傳給他的求援簡訊狀況,以及是否有其他申訴,並非毫無作為。

綜合上述,高院更一審認定,在陸海空軍刑法、刑法中的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均以「故意」為要件,並無處罰過失犯之規定,因此判沈威志無罪。

時代力量籍立法委員洪慈庸胞弟洪仲丘,於民國102年7月6日退伍前夕,因返營攜有照相功能的手機被查獲,移送禁閉室後遭操練死亡。這起事件震驚全國,也讓「白衫軍」走上街頭,更促使軍法審判體系回歸一般司法體系。

洪仲丘的父母、舅舅及姐姐立委洪慈庸,今天均有到庭聽判,,而在4年前的今天,正是洪仲丘被送進禁閉室的日子。得知沈威志更一審獲判無罪,洪母於庭外受訪時指出,沒有辦法接受,但她尊重法院判決。洪母於庭外受訪時指出,沒有辦法接受,但她尊重法院判決。


洪母表示,這麼多年來,還是一樣會難過、心痛,但其實她一路以來,就一直想給他們(被告)機會,也在看他們的態度;沈威志一直以來給她的感覺,「沒有讓我感受到他對家屬和仲丘的歉意,這是我所介意的;他被判刑多久,不是我在意的事情」。
洪慈庸也說,案件走到這個階段,不管家屬是否會出提上訴,最重要的事情在於,這個案子能帶給大家什麼啟示,未來軍中是否真的能法治化?還是繼續人治化?必須嚴正面對程序這件事情。

洪家的委任律師邱顯智則說,洪媽媽一直願意給予被告和解的機會,但她不想跟被告求償,而是希望他們把和解金捐給為台灣人權奮鬥的NGO,也與本案被告何江忠、范佐憲等人,以新台幣20萬元到40萬元不等和解,要求他們捐給犯保台中分會、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等單位。

 

【亞太新聞網/記者吳仁傑/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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