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片來源:翻攝網路)


【亞太新聞網/社會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盧姓男子(51歲)與大陸地區綽號「蔡哥」、「李哥」等人共組詐騙集團,負責臺灣地區指揮調度分工,該集團有電信機房、叩房、收(寄)簿手、人頭帳戶、車手頭、提款車手、地下匯兌等分組,分工明確朝企業化經營,以假藉「解除分期付款設定」、「假網拍詐騙」等手法詐騙臺灣民眾169人,詐騙集團成員取款約新臺幣188萬元。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結合多個警政單位共組專案小組,經長期跟監埋伏,,勾勒出詐欺集團之組織結構,於105年間查獲成員45人,成功瓦解詐欺集團。然盧姓犯嫌偵查中拒絕供述贓款流向,警方為避免犯嫌脫產或將詐騙所得花用殆盡,遂依據105年7月1日施行之刑事訴訟法「沒收特別程序」規定,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扣押犯嫌財產。

經查盧嫌名下有7個金融帳戶,警方執行扣押財產時發現帳戶內存款仍不足以保全犯罪所得,僅扣得新臺幣3萬8140元,第二次向法院聲請扣押犯嫌不動產,法院審理後參考市場價格,裁定扣押盧嫌坐落在淡水地區35坪房屋及二筆土地。

警方呼籲民眾,接到可疑電話應掌握「冷靜」、「查證」、「報警」的原則,善用165反詐騙電話,向詐騙說「不」!同時也警告從事詐欺犯罪不肖份子,警方也將全力追查犯罪所得,徹底落實沒收新制「無人能因犯罪獲利」之司法正義。

關鍵字:詐欺集團 贓款 百萬 房產 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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