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此次市議會預算審查中遭擱置的議員建議款,在20日經協商後,終獲共識並在多數市議員支持下過關;市長鄭文燦答詢指出,建議款預算必須依規定程序編列並透明化外並受政府採購法之規範,議員有預算建議權,但審核權與發包權仍然在行政部門,一切仍須依照預算法、採購法進行。

 

受各界矚目的議員建議款,在日前預算審查中,經多位市議員以往年的建議款曾出現瑕疵,頗受詬病,認為建議款的編列將使市議員污名化,因此建議刪除並先行擱置。上午在審議三讀再行提出時仍有紛爭,因此由議長邱奕勝宣布休息五分鐘進行協商後,在市長鄭文燦說明使用程序及管控方式後,終獲共識通過預算。

 

市長鄭文燦在議會答詢清楚說明,依行政院頒訂之「中央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計畫及預算考核要點」明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對於直轄市、縣(市)議員所提地方建設建議事項,除預算使用程序必須透明化外,亦必須依預算規定程序編列,並受政府採購法之規範,議員有預算建議權,但審核權與發包權仍然在行政部門,一切仍須依照預算法、採購法進行。鄭市長說,未來任何的工程項目、預算金額、得標廠商、建議的議員名單皆會公開透明,並依規定上網公布,這也是往公開透明的改革方向前進。

 

針對升格後的首次預算審查能圓滿完成,鄭文燦市長表示,此次預算審查樹立了對話溝通的典範,市議會與市政府都是推動地方進步的力量,彼此也是夥伴關係,市府必將尊重議會的監督機制,市府也會採取最大的努力溝通,讓市政的運作順暢,回應市民期待。這一次的預算審查,經由府會之間、三個黨團之間的溝通,以成熟穩健對話的方式,樹立一個里程碑,也完成了第一年桃園升格為直轄市預算,相信新建設、新福利,將會一一實現,這是共同努力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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