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嫌均係以徒步到達現場,且犯案過程中以變裝來企圖閃避警方查緝。(圖:第一分局提供)


亞太新聞/記者劉彩雲/台南報導】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東寧派出所於9月12、20日分別在轄內東寧路段及長榮路段發生捷安特腳踏車失竊案件(各價值上萬元),員警依規定受理報案。東寧所所長許明富得知案情後,立即指派員警數名組成專案追緝小組,針對該案進行勘察蒐證並積極調閱犯罪相關跡證,惟竊嫌均係以徒步到達現場,且犯案過程中以變裝來企圖閃避警方查緝,使得案件偵辦進度增添許多困難度。
 


▲竊嫌均係以徒步到達現場,且犯案過程中以變裝來企圖閃避警方查緝。(圖:第一分局提供)


但終究皇天不負有心人,在員警大膽推測、邏輯思考與細心辦案之下,循線查知竊嫌陳男(71年次、查有竊盜刑案資料)之犯罪手法,係從臺南市永康區住處騎乘機車至北區開元路某市場內停放後,旋搭乘計程車至犯罪地點附近,再以徒步方式隨機尋找做案目標,並用隨身攜帶之作案工具(老虎鉗),剪掉腳踏車上之密碼鎖騎乘離開。
 


▲竊嫌均係以徒步到達現場,且犯案過程中以變裝來企圖閃避警方查緝。(圖:第一分局提供)


該案經員警於昨15日通知陳嫌到所說明,並提示犯罪相關跡證後,陳嫌驚呼「都已經這樣了,還被抓到!」,當場認栽並坦承竊盜犯行不諱,同時於警詢中供稱,係因當下看到腳踏車很漂亮,所以才會興起貪念去竊取等語,但經員警詢問贓物(腳踏車)在何處時,卻辯稱於得手數日之後,即丟棄在不知名的路旁,讓偵辦員警不禁莞爾。訊後,依竊盜罪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竊嫌均係以徒步到達現場,且犯案過程中以變裝來企圖閃避警方查緝。(圖:第一分局提供)



▲竊嫌均係以徒步到達現場,且犯案過程中以變裝來企圖閃避警方查緝。(圖:第一分局提供)

 

 

關鍵字:臺南 市政府 警察局 第一分局 東寧派出  變裝 認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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