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吳男動手推倒在地,造成警員李利雄眼鏡鼻托處歪斜及鼻梁流血受傷。(圖:第一分局德高所提供)


【亞太新聞/記者林琨璋/台南報導】

106年11月26日凌晨02時20分許接獲110通報於崇善路850號有民眾路倒案件,德高所線上巡邏員警李利雄、黃璧儒到場查處發現民眾吳○清(男性、58年次、查有侵占前科素行)酒醉路倒,員警將吳男喚醒後,吳男起身往巷弄內走並情緒失控地用腳踢路邊機車,大聲咆嘯。

吳男之妻子曾○貞於崇善15街之住家聽聞其丈夫在路邊咆嘯亦前往現場與警方共同勸阻吳男返家休息,孰料吳男不聽勸阻並動手毆打曾女左側臉頰,第一分局德高所警員李利雄喝阻並出手制止,亦被吳男動手推倒在地,造成警員李利雄眼鏡鼻托處歪斜及鼻梁流血受傷等,吳男隨即被員警壓制,依妨害公務及家暴傷害等罪嫌帶返所偵辦。

吳男於警詢時辯稱當時係酒醉記不清楚,但當警方提示員警現場所錄製之畫面時,承認當時動手為渠本人。詢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關鍵字:第一分局德高所 逮捕妨害公務現行犯 捍衛執法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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