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微博。(圖片來源:翻攝網路)


【亞太新聞網/地方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民進黨前黨工、台灣非政府組織(NGO)工作者李明哲昨遭陸方以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是積極參加者,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同案的大陸民眾彭宇華被視為首要分子,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李明哲和彭宇華兩人當庭表示認罪、服從判決,不上訴。

總統府表示,李明哲案嚴重傷害兩岸關係,尤其挑戰台灣人民對於民主自由的堅持與想像,令人遺憾,呼籲北京當局早日放人,讓李明哲盡速返台。總統府與陸委會都表示,傳播民主理念無罪,無法接受李明哲案的判決結果。

民進黨團表示,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國民黨團認為,判太重盼有協商機制;時代力量黨團盼政府硬起來;親民黨團說,兩岸應有更多溝通管道。

關鍵字:李明哲 顛覆罪 中國 總統府 民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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