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區公有建物屋頂全面設置太陽能發電,年減碳將近一座大安森林公園。(圖/加工處)


【亞太新聞網/記者陳芝蓮/高雄報導】

響應政府綠色能源產業政策,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積極推動園區公有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排除園區建築條件不適合等因素,目前中港、楠梓、臨廣及屏東等園區公有建築物屋頂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已全面完工啟用,預計發電量平均每年約521,581度,減碳量每年約319公噸,年減碳將近1座大安森林公園。

加工處表示,園區公有建築物屋頂裝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案,係以公開招標方式,遴選合適的太陽光電能源系統廠商進駐投資,其進駐程序依105年8月公告的「加工處簡化太陽光電能源系統廠商進駐程序」,大大提升廠商進駐意願,以出租屋頂方式裝置太陽光電系統,年增綠能發電量521,581度,減碳量每年約319公噸。

加工處表示,未來將持續配合政府綠能產業政策,積極輔導區內廠商,將建築物屋頂以自行建置或出租方式來裝置太陽光電系統,建立產業之綠能形象,以實際行動打造園區成為低碳綠能環境,共同攜手朝綠能永續園區目標邁進。

關鍵字:太陽能發電 減碳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