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檢局抽查不合格的三件快煮壺商品。(圖/標檢局提供)


【亞太新聞網/生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快煮壺攜帶輕鬆方便,煮水快速,可說是滿足講求效率的現代人隨煮隨飲需求的好幫手。為確保民眾使用安全,並讓消費者瞭解市售快煮壺商品之品質優劣情形,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合作,針對市售「快煮壺」主動進行查核,106年7、8月間於各大賣場等販售通路,隨機購買10件樣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發現,品質項目計全數符合規定、「重要零組件比對」計3件不符合原技術文件資料、「商品檢驗標識」全數符合規定、「中文標示」計3件不符合規定。

標準檢驗局今公布市售「快煮壺」檢驗結果,標檢局表示品質項目全數合格,但有3件商品「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合原技術文件資料,同時「中文標示」也不合規定,不合格商品2件在燦坤販售,1件在大潤發販售,是否下架或提供消費者退換貨,燦坤內湖店表示由總公司統一對外回應,大潤發總公司則表示查詢後再回應。

標檢局表示此次總計3件商品不合格,包括燦坤內湖店販售的品牌「大家源」不鏽鋼分離式快煮壺,品牌「可利亞」不鏽鋼電水壺,以及在大潤發內湖店販售的品牌名為「羅密歐」1.8公升不銹鏽鋼快煮壺,3件產品的中文標示、「重要零組件比對」均不合格。

標檢局指出,「重要零組件比對」不合格的情形包括產品外觀、電源線組、壺身插接器、基座插接器及溫控器總成等與原登錄技術文件資料不符;中文標示不合格情形包括電器本體無中文標示、控制面板的開關未標示中文,以及電器標示的容量與原報告不符等。

這次檢測不合格產品,標檢局表示,「重要零組件比對」不合格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0條規定通知業者申請核准或系列型號,違者將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中文標示」不合格者依同法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標檢局強調,快煮壺商品屬於應施檢驗範圍,業者應完成檢驗程序後,才能運出廠場或輸入,對於市場上流通的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若發現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關鍵字:快煮壺 標檢局 重要零組件比對 商品檢驗法 雙重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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