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周玉蔻臉書)


【亞太新聞網/政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2014年公開指時任總統馬英九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政治獻金,遭馬控告加重誹謗另求償1000萬元並登報道歉。一審判周女無罪、免賠,但刑事部分二審於2017年4月改判周女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確定,民事部分高院今也改判周玉蔻敗訴,須賠馬英九180萬元並於《蘋果》等四報刊登道歉啟事一日。可上訴。

判決指出,周玉蔻指稱馬英九於2012 年總統大選期間收受頂新魏家2 億元非法政治獻金,並不是事實,且周未經合理查 證,導致馬的社會評價低落,名譽受損,應賠償、道歉。

此案審理時,周玉蔻主張曾經向《美麗島電子報》總編輯吳子嘉、國安會前副秘書長張榮豐、律師宋耀明等人查證,並依據頂新魏家曾經捐款525萬元給國民黨作為輔選經費,以及 魏應充曾擔任「全國工商團體支持馬吳後援會」 副總會長職務,推認有相當理由確信她所傳述的內容為真實,已經合理查證並無過失。

但張榮豐、宋耀明等人曾作證說,周玉蔻並沒有他們查證有關馬英九收取頂新魏家2億元非法政治獻金之事;吳子嘉則證稱他是聽其他人轉述所謂2億元之事,合議庭認為周女未進一部查證該傳聞內容是否屬實,不算合理查證。至於魏應充捐款給國民黨,合議庭認定是合法捐款。

此案起因是周玉蔻2014年12月起接連在臉書、《美麗島電子報》及電視政論節目中,質疑馬英九競選總統連任時非法收受頂新2億元獻金,因此挨告刑、民事官司。一審台北地院認為周女曾向國安會前副秘書長張榮豐等人查證,並非全然惡意虛構,2015年底判她無罪,求償案一審也判周女免賠。

馬英九上訴高院後,當庭怒批周女靠著污衊他130次,賺取超過100萬元節目通告費,因此他提告遏止「以摧毀我的名譽,來追求個人名利的惡劣作風」。周則反批馬「情緒性的發洩,好沒格調喔!」

高院審理後,認為周對於2億元之事,雖曾向他人採訪或討論,但僅得到對方意見或臆測,不算合理查證,且無充分理由確信傳聞為真,而周是資深媒體人,應知「傳聞」可能層層傳遞扭曲,未必可信,卻因吳子嘉有關「馬團隊」收受政治獻金的文章造成輿論關注,未思考吳的言論真實性,就主觀認定馬收錢,並輕率發言妨害馬名譽,因此逆轉改判周拘役50天、易科罰金五萬元定讞。周日前已向檢方繳納罰金結案。

周玉蔻另因指稱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擁有10億元資產,是時任總統馬英九的「金庫」,遭基金會提告求償1元並要求她登報道歉,高院日前判周女免賠但須在《蘋果》、《自由》2報刊登道歉啟事。周已上訴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關鍵字:周玉蔻 馬英九 頂新集團 2億元 政治獻金 民事 敗訴 賠償 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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