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鴻良/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表示,4月1日起至4月15日止,將開放民國104年度高雄市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承租停車位租金及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差額補助,開放補助65名房屋租金、6名承租停車位租金及3名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

高市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指出,這次申辦補貼,條件及資格為高市列冊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平均未超過104年度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新台幣2萬9124元)者,並租賃高雄市的合法房屋。
 

此外,若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親屬都沒有自有住宅,也未接受政府相關租金或貸款利息的補貼,或未獲政府補助住宿事照顧費用、未使用公有房舍或平價住宅及租賃房屋非為直系親屬所有者,都可以申辦這項房屋租金補貼。

另外,設籍高雄市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的身心障礙市民,本人為車輛所有人且領有同種車類的有效駕照者,承租停車位已逾3個月或已辦妥貸款購買停車位,尚未全部清償且未接受同性質貸款或補助,未入住24小時住宿機構、承租或購買停車位等,都可以申辦承租停車位租金或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助。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表示,有意申辦的身心障礙者可至網站下載申請表及查詢應備文件,或至身心障礙福利科領取,如有疑問也可電洽。

關鍵字:高雄市 身障者 租屋 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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