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鴻良/綜合報導

台北市內湖區的漂流木爭議引發各界討論,台聯立委葉津鈴29日表示目前漂流木的管理制度有不少漏洞,使得山老鼠能鑽法律漏洞大賺黑心錢,追根究柢就是要修正森林法第15條,排除限制樹種不得作為漂流木自由撿拾。

葉津鈴表示,河流的漂流木有兩種,一是自然因素如土石流造成,另一種就是人為加工,把巨木砍下來,再等機會推到河裡,趁管理機關人力不足的情況下再以漂流木方式清理,牟取暴利。而且珍貴樹種都非常重,人力是無法搬運的,農委會卻同意可以依水利法向水利署申請器具搬運,根本就是放水讓山老鼠將假漂流木得以合法搬運買賣。

葉津鈴表示,民國93年修正森林法15條時,修正的意旨是避免民眾誤拿碎木觸法,才訂主管機關若未能在一個月內清理完畢,就可開放給民眾自由撿拾。但在94年由農委會公布的「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民眾發現未註記之紅檜、扁柏、肖楠、櫸木、牛樟等貴重樹種須通報林管處或地方政府,並依民法第810條可領取十分之一財物價值。但在100年農委會卻修改規定讓貴重的樹木可以自由撿取,根本就是讓假漂流木合法化。

葉津鈴表示,要防止山老鼠的漂流木獲利,最重要的就是水利署應從即日起不可再核准機具到河床撿拾漂流木。同時要修正森林法第15條,除了紅檜、台灣扁柏、台灣紅豆杉、台灣杉、台灣肖楠、牛樟、台灣櫸等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為珍貴樹種者外,才可以依照主管機關規定之遵行事項,由當地居民自由撿拾清理。

葉津鈴表示,這項修正草案已獲得莊瑞雄等18位委員等連署成案,希望能夠在本期儘快完成立法。

關鍵字:漂流木 台聯 立委 森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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