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拿起滅火器,撲滅火源及起火點。(攝影/屏東警分局)


【亞太新聞網/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警分局員警昨21日下午16時許獲報前往屏東市民教路與林森路口處理縱火事件,嫌犯賴○義(男、49歲)因向姑姑索討新臺幣500元未果,竟涉嫌向渠所經營之修鞋店潑灑汽油後點燃,員警獲報到場後見狀,為避免火勢延燒,即刻拿起滅火器,撲滅火源及起火點。


▲經熱心店家提供監視器畫面並經被害人之指認,確認賴姓嫌犯涉嫌重大。(圖/屏東警分局)

所幸現場無人員傷亡,僅造成物品輕微燒毀,隨後員警立即針對週遭店家及民眾進行查訪,並經被害人指認後進而鎖定犯嫌,於發生後2小時內迅速將人逮捕歸案,避免下一樁慘劇發生。


▲賴嫌因縱火遭警逮捕歸案。(圖/屏東警分局)

屏東警分局民和派出所員警陳威守與陳音足二人於昨天下午16時許獲報前往上述地點處理縱火案,員警抵達現場後除立即協助撲滅火勢外,並針對鄰近店家及週遭民眾詢問案發時之狀況,經熱心店家提供監視器畫面並經被害人之指認,確認賴姓嫌犯涉嫌重大,進而鎖定嫌犯之穿著及交通工具,通報線上警網協助圍捕查緝,復於18時許在中山路永新公園內發現賴嫌正與友人飲酒作樂,員警見狀立即趨前將賴嫌逮捕歸案(賴嫌另案通緝中),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員警為避免火勢延燒,即刻拿起滅火器撲滅火源。(圖/屏東警分局)

分局長郭子弘表示,由於員警勤務落實盤查及具備高度警覺性,靈活運用各種辦案技巧,再經由線上警網間之相互協助,才能即時偵破縱火犯嫌,保護社會大眾之生命及安全,郭分局長特別呼籲民眾如發現周遭有可疑人、事、物,請立即打報案專線110或08-7322075,讓歹徒無所遁形,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警員最後使用滅火器將火勢撲滅。(圖/屏東警分局)

關鍵字:屏東警分局 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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