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順成/高雄報導

為維護高雄都市排水及觀光發展功能,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昨天對違停愛河畔的十餘艘動力小船下達最後通牒,要求漁船主必須在本月7日前駛離愛河水域返回漁港,逾期將進行開罰,並強制移置適當地點,以維護愛河河口重大工程進行及航線安全。


愛河水域原有三十餘艘動力小船停泊,交通局為維護愛河水域船舶航行安全,及重大建設進行,已多次邀集動力小船協會協商,並由海洋局柔性勸離,加上市府去年8月及9月分別發佈實施「高雄市愛河水域交通管理辦法」、「高雄市愛河水域管理自治條例」,獲得動小船協會的認同,已陸續駛離愛河水域,遺憾的是仍有十餘艘持續違法停泊。

交通局表示,目前市府正於愛河河口興建海洋文化流行音樂中心及輕軌工程等重大市政建設,動力小船的違停已妨礙工程進行,愛河水域為高雄市重要觀光景點,經常舉辦國際型活動,漁船的違停也已影響活動進行及市容整體景觀。

交通局指出,愛河水域有其運河及都市排水功能、並非漁港,非供漁船停泊使用,漁船本身有船籍港不應停泊在愛河水域,尤其愛河水域在銜接港區部分(高雄橋至舊鐵橋)河道寬度縮減窄小(為喇叭口狀),每逢汛期愛河水域在該處水流速度強,更不適宜停泊漁船,有安全上顧慮。

交通局及民意代表多次積極邀集該協會船主親赴鼓山漁港第二船渠勘查,並已規劃妥適停泊地點獲得該協會認同,大部分都已駛離前往第二船渠停泊、或其他漁港,但仍有小部份漁船繼續違停在愛河水域。

交通局再次呼籲,對於少數該協會船主不要以身試法違停愛河水域,務必在7日前駛離返回漁港,以免受罰,甚至被移置,以維護愛河水域秩序,及市府相關重大工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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