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園消防隊員抓蛇影片。(攝影/屏縣府消防局)


【亞太新聞網/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統計,去年消防局執行捕蜂抓蛇案件高達4,241件,甚至因此造成2名同仁受傷,為貫徹行政院推動捕蜂抓蛇業務回歸農政單位政策,屏東縣政府多次召集消防局及農業處協商相關移轉細節,決議自107年起捕蜂抓蛇業務回歸農業處執行,並由縣府自籌款新台幣550萬元發包委外執行。

屏東縣捕蜂抓蛇業務移轉,正式由消防局回歸農業處委外廠商執行,規劃先從20個鄉鎮市(高樹鄉、鹽埔鄉、里港鄉、九如鄉、長治鄉、麟洛鄉、內埔鄉、竹田鄉、萬丹鄉、新園鄉、萬巒鄉、崁頂鄉、南州鄉、新埤鄉、林邊鄉、佳冬鄉、枋寮鄉、屏東市、潮州鎮、東港鎮)先行試辦委外承攬捕抓,待模式成熟後再擴及全縣,對此,第一線消防員樂觀其成,未來得以將重心專注在救災本業上。


▲消防隊員抓蛇情形。(圖/屏縣府消防局)

「107年屏東縣捕蜂捉蛇開口契約勞務採購」於107年5月17日由縣府與得標廠商廣力企業行簽訂契約,經廠商辦理員工教育訓練後,自6月1日起正式執行,相關執行原則如下:

一、履約範圍:高樹鄉、鹽埔鄉、里港鄉、九如鄉、長治鄉、麟洛鄉、內埔鄉、竹田鄉、萬丹鄉、新園鄉、萬巒鄉、崁頂鄉、南州鄉、新埤鄉、林邊鄉、佳冬鄉、枋寮鄉、屏東市、潮州鎮、東港鎮。
二、履約時段:上午8時至夜間22時(國定例假日及因天然災害政府宣布停班停課之日除外)。
三、案件通報:由縣府1999或消防局接獲通報後,轉報廠商執行。

消防局長許美雪表示,考量委外廠商或個體戶的處理能量,首期試辦範圍未納入原住民鄉、琉球鄉及恆春半島鄉鎮,該區域捕蜂抓蛇案件仍暫由消防單位執行,惟日後縣府將隨時滾動式檢討、修正,視執行成效調整委外廠商執行區域,儘快讓業務回歸專業,以保障縣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消防隊員全副武裝捕蜂情形。(圖/屏縣府消防局)

關鍵字: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捕蜂抓蛇 回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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