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認定王姓凶嫌受思覺失調症影響而犯案。(圖/中央社)


【亞太新聞網/社會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內湖3歲女童「小燈泡」遭斷頸殺害案,兇手王景玉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今(3)日二審結果出爐,高等法院認定王姓凶嫌受思覺失調症影響而犯案,依法減輕其刑,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為降低再犯危險性,命刑後監護5年,可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書指出,台北榮總、台大醫院先後從精神醫學角度實施鑑定結果,堪認王嫌殺人動機確實是源於思覺失調症影響之妄想認知,由於遭思覺失調症的固著妄想所支配,並非意思完全自由的人。

合議庭認為從心理、精神醫學來看,王嫌是源自思覺失調症而妄想的偏邏輯思考,不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還幻想自己是「堯」,而堯是皇帝、是「四川人」,皇帝可以砍庶民的頭,因此2016年3月28日受病症影響,雖然知道殺人是違法的,但還是犯案。

判決書中也指出,王嫌有再犯高度風險,若只處有期徒刑,無異使全體社會將來再次暴露於重大暴力犯罪可能風險,且有鼓勵他人仿而效之的高度顧慮,因此量處無期徒刑。但無期徒刑依現行法規仍有機會假釋,為使王嫌將來假釋後得以長期接受精神科評估與強制治療,並降低再犯危險性,要求王嫌刑後監護5年。

關鍵字:台北 內湖殺童案 思覺失調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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