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勇路拆遷說明會由秘書長邱黃肇崇主持。(圖/屏東縣政府)


【亞太新聞網/記者范家豪/內埔報導】

對於屏東市公勇路拆遷一事,屏東縣政府20日鄭重對外說明,縣府發言人黃建嘉強調該案係因為配合屏北鐵路高架化、屏東火車站新建及都市發展需要,自99年辦理變更都市計畫審議,期間歷經21次會議討論及專家學者把關,至104年10月公告實施,去年8月縣府公告拆除後即持續與住戶溝通,7月16日是針對同意戶部分執行拆除,絕無凌晨強拆民宅!

至於外界質疑該案經費3.4億元,黃建嘉也說明,該案經費原本為1.8億元,因住戶不斷陳情,縣府感謝住戶犧牲配合都市計畫發展,特別召開地價評議委員會審查,追加至3.4億元,其中工程款僅佔2千萬元,3.2億元全部都是土地徵收及21戶地上物的補償金,高於該區域平均市價,且過程都經縣議會審查通過。

黃建嘉表示,由於蔣月惠議員在個人臉書不實指控潘孟安縣長從中拿錢,對其個人政治人格、道德人格污蔑,因此寄存證信函以正視聽,並非提告。

屏東縣政府20日由秘書長邱黃肇崇、縣府發言人黃建嘉、工務處長楊慶哲、城鄉處長張桂鳳、地政處長李吉弘共同對外說明。邱黃肇崇表示,行政院於92年核定通過屏東潮州鐵路高架化建設計畫,96年修正全線高架化,地方與中央共同聯合推動,99年開始辦理都市計畫變更,為了屏東市長遠發展著想,屏東火車站週邊道路系統特別縝密規劃,至少都是12米以上。而該案都市計畫變更歷經多次審議,公告實施後部分地主也非常配合,縣府在106年順利取得部分土地及建物,工務處即據此進行相關拆遷作業

工務處長楊慶哲指出,7月16日是針對已受領補償金的同意戶執行建築拆除工程,並非強拆民宅,而當天凌晨5點集合相關工作人員是為了前置準備作業,包括維持道路交通、準備斷水斷電避免施工危險等,預計實際拆除時間是8點30分。

此外,外界質疑公勇路為何不就現有道路拓寬,城鄉處長張桂鳳表示,目前民眾通行的是鐵工局的施工臨時道路,距離高架鐵路太近,若依原舊有的公勇路則需兩側均等拓寬,影響層面更大,在評估安全性及道路垂直方正等因素後,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與學者充分討論後,擇最優道路線型與道路安全、順暢度決議通過該案。目前公勇路尚餘7戶牴觸戶,縣府發言人黃建嘉表示,縣府會持續和住戶溝通說明。 

  ▲縣府發言人黃建嘉對於外界質疑經費提出說明。(圖/屏東縣政府)   

關鍵字:屏縣府 說明公勇路 拆遷原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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