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追討台灣自來水公司誤扣的2321元水費,國防部多次追討不成,提起行政訴訟。(圖/中央社)


【亞太新聞網/社會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為了追討台灣自來水公司誤扣的2321元水費,國防部多次追討不成,提起行政訴訟,法官批評兩機關間有政務委員、也有法務部門,提起訴訟是「耗費司法資源、椽木求魚」。

一名軍人遺孀宋姓婦人過世後,國防部因作業疏失,溢發半俸俸金15萬餘元進婦人帳戶,自來水公司又從帳戶中扣除10筆水費2321元。但因宋婦已死亡,繼承人都已拋棄繼承,依據規定供水契約應已終止,自來水公司不得從帳戶中扣款。

誤扣的水費經國防部查出後,多次行文要求自來水公司返還,但都不見回應,便提出行政訴訟。

承審法官張升星詢問雙方是否曾經政務委員協調?兩方面面相覷、默然以對。判決書中指出,兩造爭議金額僅區區2321元,卻因此對簿公堂,可謂「耗費司法資源,以此而妄言提升政府競爭力,無異椽木求魚」。

該案最後判決國防部勝訴。法官認為,國防部溢發的款項並非遺產,自來水公司扣繳收取水費,欠缺法律上的適當性,判決自來水公司應返回2321元及法定利息給國防部。

關鍵字:國防部 自來水公司 水費 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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