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稅務局今(9/12)日局務會議時,宣導法務部廉政署推動強化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授權興利服務措施,提請應申報人於今年9月5日到10月5日期限內完成授權作為。(圖/新竹市稅務局政風室提供)


【亞太新聞網/地方中心/新竹報導】

為解除公職人員財產申報逐項查詢財產資料的不便,避免漏報受罰,如期且正確完成申報,新竹市稅務局今(9/12)日局務會議時,宣導法務部廉政署推動強化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授權興利服務措施,提請應申報人於今年9月5日到10月5日期限內完成授權作為。

稅務局政風室表示,受理財產申報機關(構)會依據申報人及配偶之同意授權,利用法務部財產申報查核平臺(下稱查核平臺)向內政部地政司等介接機關取得申報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107年11月1日申報日當日之土地、建物、船舶、汽車、航空器、存款、有價證券、其他具相當價值財產、保險、債務等財產相關資料(註:僅申報人同意授權,配偶不同意者,則僅提供申報人本人財產相關資料,不提供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財產相關資料,申報人仍應自行善盡查詢及溝通義務,取得配偶與未成年子女之財產相關資料,據以申報,不得以配偶不同意授權為由,執為免責之論據),再於今年12月5日請申報人透過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網路系統,使用自然人憑證下載前項資料,經自行檢查、更正及登載查核平臺未(無法)提供之財產資料後,再次使用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網路系統,上傳107年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即可完成申報。

稅務局政風室表示,政風室為服務應申報同仁,並於授權期間內協助辦理授權作業,預計線上授權可達100%,以大幅降低過往由申報義務人自行查詢各項財產資料,造成漏報、短報或溢報的情況,從而提升財產申報內容的正確性。


關鍵字:公務員 財產申報 授權介接 竹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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